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巨大垃圾包括廢沙發、床鋪、桌椅、櫥櫃、腳踏車及修剪庭院的樹枝等,這些廢棄物由於體積龐大,不易定點定時收集清除,且國內普遍缺乏完善的回收再利用體系,故多以焚化或掩埋處理,未能有效利用資源。如將具有修繕價值的廢家具、腳踏車等巨大垃圾,加以修復後再使用;無修繕價值的,經過分類、破碎、選別後,回收其中的塑膠、金屬、木料等物質再利用,不僅可減少巨大垃圾產生及其處理費用,亦可節約自然資源使用,減輕環境負荷,有助於達成垃圾「全分類、零廢棄」的目標,建立資源永續利用的社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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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妥善處理巨大垃圾,促進物質回收再利用,本署訂定 5年(民國92年至96年)「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計畫」,協助各縣、市推動辦理。預定至民國96年,在國內設置 25處回收再利用廠房,每日回收再利用量可達120公噸。這個計畫已列為行政院「挑戰2008國家發展計畫-綠色產業-資源再生利用計畫」項下的子計畫,屬本署現階段重點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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